2016年度优秀会员单位评选
关于开展2016年度“优秀会员单位”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充分调动会员单位的积极性、创造性,小微协会决定开展2016年度“优秀会员单位”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范围和奖项设置:
在四川省小微企业促进会会员单位中评选10个 “优秀会员单位”。
二、评选条件:
1、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做到“两个健康”成长;争做学法守法用法诚信经营的模范;坚定理想信念。
2、守合同、重信用,自觉履行各项企业社会责任,企业发展状况良好,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一定的贡献,有较好的社会声誉;
3、模范遵守协会章程,积极缴纳会费,积极参加协会和省工商联的各项活动,较好完成协会安排的任务,为协会发展做出过积极贡献;
4、积极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履行社会责任,在“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中,帮助贫困村、贫困户加快脱贫进程做出过积极贡献。
三、评选及表彰办法
1、2016年度“优秀会员单位”评选将通过自荐和组织提名两种方式推选出候选单位,由协会秘书处进行审核,会长或会长会进行审批。对评为 “优秀会员单位”的企业,在协会网站、微信上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如无异议,将在2017年1月份召开的春节联谊会上进行荣誉表彰。
2、报名方式:
(1)自荐:填写《四川省小微企业促进会2016年度“优秀会员单位”评选报名表》(附件),并以电子版方式报送小微协会秘书处。
(2)组织提名:协会秘书处将根据评选条件,通过平时掌握的综合情况,向符合标准的会员单位发出邀请。受邀的会员单位可填写《四川省小微企业促进会2016年度“优秀会员单位”评选报名表》(附件),并以电子版方式报送小微协会秘书处。
3、报名截止日期:2016年12月15日
联系人:朱昌献 84673078 18000532987
18010565738
报名邮箱:343768888@qq.com
附件:《四川省小微企业促进会2016年度“优秀会单位”评选报名表》
四川省小微企业促进会
2016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