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到新工作后
应该什么时候签订劳动合同?
签合同时应该注意啥?
单位如果没有及时签合同
应该怎么办?
……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就应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了劳动合同,劳动关系也是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法律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但没有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合同。
那么如果用人单位不和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怎么办呢?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每月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到满一年的前一天,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且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合同。
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主要包括以下9个方面:
一是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是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是劳动合同期限;
四是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是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是劳动报酬;
七是社会保险;
八是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是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来源:北京人社